古人「納妾」真相:納妾條件高,多數妾室都是由正妻主動迎上門
前言
古代社會的婚姻制度常常被現代人所誤解和批評,而「納妾」更是引發了許多爭議和猜測。然而,真相往往遠比表面看起來更加復雜。
在古代,納妾并非簡單的男尊女卑,相反,納妾的條件相當苛刻,而且很多時候是由正妻主動迎上門的。
納妾這一行為,在當時是否也是一種身份的象征?又是出于何種原因而納妾?妻妾之間的關系又是如何?讓我們一一解讀。
納妾制度條件之高
在古代社會,納妾可不是件易事。想要納妾,必須要滿足幾個硬性條件:一是政策支持,身份達標;二是經濟實力雄厚。
身份達標
古代社會等級分明,納妾權力也是分等級的。在很長一段時間里,只有王公貴族或朝廷官員才可以納妾,普通百姓是沒有這個資格的。比如周朝規定只有士大夫以上階層才可納妾,春秋時期諸侯國也只允許國君最多納八個妾室。
到了漢代,情況才有所改觀。漢朝規定了「功成受封,得備八妾」的政策,也就是說除了達官顯貴可以納妾之外,立有大功的平民也可獲此殊榮。
如果既沒立功,又是個普通百姓,那就只能遵循「一夫一妻」的婚姻制度了。
元代之后,朝廷對民間納妾這件事才漸漸放開,但也是有前提條件的,那就是男子到了四十歲,仍然沒有子嗣,才允許「以為宗祀計」而納妾。私自擅納妾者,明朝就有「笞四十」的處罰規定。可見,古代的納妾制度門檻之高,并非想納就能納。
經濟實力雄厚
除了身份達標,想要納妾還得有雄厚的經濟實力作為基礎。因為納妾可不是件便宜的事。就拿《紅樓夢》中的一個情節來說吧。書中描寫,賈赦原本想讓丫鬟鴛鴦當自己的小老婆,卻被母親一頓訓斥而作罷。
後來賈赦只好掏出800兩白銀,買了一個姑娘充當小妾。800兩銀子對于顯赫的賈家來說不算什麼,但對于普通百姓來說,那可是一筆買房置地的巨款了。
再看看當年的清官海瑞。作為一名廉吏,海瑞的年俸只有50兩白銀左右,卻因為前后納了兩房妾室,基本上把他的家底掏空了。所以當時有人看到他在母親的壽辰才買了一次肉就傳為佳話,由此可見他的清貧。
由此可見,納妾可不是件便宜的事,需要極高的經濟實力作為支撐,這對于普通百姓來說無疑是一種奢侈。盡管納妾條件之高,但古人仍是趨之若鶩,可見納妾之初衷是何等重要。除了滿足男性私欲之外,更多的是出于傳宗接代的需求。
傳宗接代之重
在古代社會,傳宗接代是婚姻的最高目的。「不孝有三,無后為大」的觀念早已根深蒂固,子嗣綿延是每個家庭的夙愿。正所謂「孤掌難鳴」,生兒子這件事上,丈夫急,妻子同樣也急。
海瑞就是一個典型例子。他與正室許氏結婚多年,卻只生了兩個女兒,為了延續香火,海瑞不得不納妾。後來他雖然有過3個兒子,但命運多舛,這3個兒子還沒到成年就相繼夭折了。
其中有一個兒子,更是海瑞年過七旬時,一個姓邱的小妾讓他老來得子,但這個兒子三歲時也因病去世。
可見,海瑞之所以屢納新妾,就是為了能生一個兒子來傳宗接代。這不僅是他個人的愿望,更是整個家族的期盼。
客觀需求所迫
除了主觀意識的作祟,古人納妾還有客觀需求的驅使。在那個農耕社會,勞動力(男丁)才是第一生產力,人口數量是一個家庭發展的重要指標。
而當時醫療衛生條件落后,新生兒死亡率和產婦難產風險都很高,再加上戰爭和天災人禍的影響,人口自然增長緩慢。所以,無論是主觀意識還是客觀條件,都迫使女人要多生兒子。
一旦一個家庭沒有生兒子,那就相當于「絕戶」,周邊的親戚們就虎視眈眈地等著分家產了。一旦男主人先去世,妻子將無處容身,家產也要被親戚瓜分。
正妻主動納妾
有鑒于此,很多正妻為了保住自己的地位和生活,不等丈夫開口,就主動將物色好的小妾送進丈夫的房中。
比如《紅樓夢》中的香菱,就是被薛蟠強買進門的。後來正妻夏金桂不滿香菱,薛姨媽就要叫人將香菱賣掉。可見,小妾完全是「買賣」的對象,沒有任何地位和尊嚴。
而正妻則不同,她們是經過「三書六禮、三媒六聘、八抬大轎、十里紅妝」隆重迎娶進門的,寫入了家譜,地位尊貴。
更重要的是,古代有明文規定,妻妾地位一旦固定便不能輕易改變。
如果男人「寵妾滅妻」,不僅會受到道德譴責,還會受到法律嚴懲。所以正妻們才會大大方方地讓丈夫納妾,毫無顧慮。盡管正妻主動納妾,但妻妾之間的關系也是錯綜復雜的。
嫡庶有別
古代社會講究嫡庶有別。正妻的兒子是嫡子,妾室的兒子是庶子。庶子有兩位母親,一個是生母,一個是主母(正妻)。按照宗法,主母的地位在前,庶子必須尊重主母,與她無血緣關系。
常遇春就是一個典型案例。朱元璋賜給他兩個小妾后,常遇春的正室就將其中一個妾室的手給斷了,可見妻妾之間的矛盾有多深。
家庭悲劇
妻妾之間的矛盾常常會演變成家庭悲劇。比如海瑞的兩個妾室,就因為受到正室的冷落而雙雙自縊身亡。
當然,也有一些例外。比如詩人白居易晚年納了兩個小妾樊素和小蠻,三人相處和睦,白居易還留下了「櫻桃樊素口,楊柳小蠻腰」的名句來贊美她們。
不過,這種例子畢竟是少數。大多數時候,妻妾之間還是存在著矛盾的,甚至會演變成家庭悲劇。
結語
通過分析,我們可以看到古代納妾制度條件之高,既需要政策的支持和身份的允許,也需要雄厚的經濟實力作為基礎。
而納妾的主要原因,除了滿足男性私欲外,更多的是出于傳宗接代的需求,這不僅是主觀意識的作祟,也是當時客觀條件的迫使。
正妻們為了保住自己的地位和生活,常常會主動將小妾納入家中。盡管如此,妻妾之間的關系還是錯綜復雜的,嫡庶有別,矛盾也時有發生,有時甚至會演變成家庭悲劇。
可見,古代的納妾制度絕非一件簡單的事,它折射出了當時社會的等級制度、價值觀念,以及人們對于延續香火的執念。納妾,是一個復雜的社會現象,值得我們深入探討和反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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